为强化党纪法规和德廉教育,促进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崇廉尚德。根据泰安市纪委、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委宣传部、泰安市委统战部《关于开展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将组织开展全市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科级干部。
二、测试内容
学习测试试题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泰安市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新泰纪委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上线,学习测试人员可自主进行在线学习和模拟测试。
学习测试题分党员干部卷和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卷。党员干部适用全部学习测试题,非中共党员公职人员适用除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测试题。测试时,分别从相应学习测试题中随即抽取。
三、测试安排
1、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注册时间7月21日至31日,测试人员登录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或泰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8月5日至15日,测试人员按时报名注册、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会自动关闭。注册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截止后信息不能修改。测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
2、测试时间:8月下旬进行集中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方式:集中测试采用计算机闭卷考试,随机抽取80道测试题,总分100分,其中单项选择30题,每题1分;判断30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20题,每题2分。测试答题时间为50分钟,提交后由计算机当场生成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
4、测试实施: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组织。测试时,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安排监考、巡考及工作人员。泰安市纪委、泰安市委组织部、泰安市委宣传部、泰安市委统战部人员对集中测试进行现场监督指导。
四、上级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安排。
2、凡属测试范围的党员干部都要参加测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测试和集中测试不合格人员,集中测试后3个月内统一安排补考。
3、测试结束后,测试成绩书面通报党员干部所在单位。
4、要把严肃测试纪律作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检验,对替考、作弊者一律取消成绩并通报批评。
相关事宜可联系市纪委宣传部,联系电话:7229952;邮箱:sdxt123456@163.com;地址:市委大楼七楼纪委宣传部。